关于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6 01:51:34   浏览次数:1100   作者:林秀燕
浙妇〔2012〕26号
 
 
关于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论文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妇联:
为全面贯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探索新时期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省妇联决定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2年7月1日-8月15日
二、征文范围 
1、新时期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探索与研究;
3、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化工作机制探讨;
4、妇女维权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5、社会管理创新与妇女维权工作模式探索;
6、婚姻家庭中妇女权益维护的探索。
三、 论文要求
1、根据征文范围自行确定具体论文(调研报告)题目,也可就妇女权益保障其他相关问题选题;
2、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语言精炼,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字数3000-5000字,格式要求见附件;
4、论文(调研报告)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用A4纸打印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四、活动要求
为确保征文质量,各市妇联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妇女干部及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请各市妇联在收集论文(调研报告)后,择优选择3-8篇,汇总后于8月15日前报送省妇联权益部。省妇联将开展优秀论文(调研报告)评选,并邀请部分论文作者在省妇联维权工作研讨会上开展交流。
联 系 人:翁利乐
联系电话:0571-87053184
E-mail:zj
 
附件:格式要求
 
 
      二Ο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
格式要求
 
一、论文题目
题目用宋体加黑3号字,居中;副标题用楷体加黑小3号字,居中。
二、作者及单位
楷体加黑,小4号字,居中。作者单位在前,姓名在后,中间空两字距离。
三、各级标题及文章正文
1、各级标题依次表示为:
一级标题用黑体、4号字,单独列行;
二级标题用楷体加黑,4号字,单独列行;
三级标题用仿宋体加黑,4号字,单独列行;
四级标题用仿宋体,4号字,可不单独列行 。
2、文章正文全部用仿宋体4号字,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
 
 
 
浙江省妇联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