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岙二小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05-27 09:54:55   浏览次数:341   作者:何必林

丽岙二小2021学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瓯海区丽岙第二小学位于温州市肯恩小镇边的泊岙村,校园依山而建,环境幽雅、布局合理、人文馥郁。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温州市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温州市义务教育三级学校、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秀阵地等40多项荣誉。

二、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

2021学年丽岙二小一年级计划招生2个班,80人。施教区为下章村、姜宅村、泊岙村、丽塘居委会、下川村、王宅居委会、曹建村等7个自然村。

三、招生批次

根据 “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对居住在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入学。其中父母一方在瓯海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的,按缴纳年限给予优先统筹安排。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学额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91日至20158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49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持有经区教育局核准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公办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 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办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飞地人才的子女。

3. 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

4. 父母持有瓯海区不动产权(住宅性质,下同)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5. 居住在本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上述3个条件的计算时间为20207月至20216月。

第一批:户籍在施教区,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施教区出国(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第二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三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施教区学校由于学位原因不能安排的,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四批:居住在瓯海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纳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其中父母一方在瓯海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两年及以上的,按缴纳年限给予优先统筹安排。

四、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62-20日(9:00-21:00

(一)网上报名

家长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了解招生的具体信息。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本级,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方法二: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后点击确定登录系统,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按区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意向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

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如学校学位已满的有效申请及未按时报名申请的本区户籍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本区户籍学生,原则上不予安排学位。

   (二)信息核验

公民办学校入学信息核验分现场核验和网上核验两种形式。以下四类对象(下称四类)需到现场材料核验:1.不动产权证为祖辈的对象(报读非施教区学校的);2.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对象;3.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4.要求统筹安排的拆迁户子女。家长持《2021年瓯海区初中(小学)新生报名表》、四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学校整理汇总后由区教育局通知送达指定地点集中复核,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5

四类外的其他各类报名对象,在网上报名时填写信息并直接拍照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网上核验,不需现场报送材料。

  (三)录取安排

   621日开始启动公办小学各批次报名对象信息核验、资格审核、分批录取工作,7月底基本完成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家长可以通过招生平台查询录取信息。

五、其他说明

1. 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高层次人才等照顾对象子女的报名。申请人持入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办理,核验相关信息,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予以确认并公布。报读民办学校的时间为524-26日,资格审查通过后,录取对象名单由学校直接导入招生管理系统。报读公办学校时间为62-4日。

2. 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的报名。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兄或姐、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或者非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户籍和不动产权都在瓯海区的,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统筹生),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 因公共利益需要房屋被征收(拆迁)且户籍在瓯海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1) 已安置的对象,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安置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2) 未安置且有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的对象,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到原施教区学校报名。如因房屋被征收(拆迁)造成到原施教区入学不便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报读现居住地施教区学校,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 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的对象,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原施教区学校报名,瓯海区户籍生不需报送材料进行现场核对,非瓯海区户籍生报名后,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 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视力障碍、听力障碍、以及中重度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智力障碍类联系电话:57677901,听力、视力障碍类联系电话:57761176,关注学校网站招生信息,及时报名;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网上报名施教区学校,家长需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安排随班就读。生活不能自理,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

5. 户籍在202161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瓯海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于817日至19日到户籍地施教区学校补报,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招生咨询电话

丽岙二小招生咨询电话:85391278   85391611   

 

 

 

丽岙二小教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