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岙二小2022年秋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06-28 04:30:07   浏览次数:339   作者:何必林

丽岙二小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瓯海区丽岙第二小学位于温州市肯恩小镇边的泊岙村,校园依山而建,环境幽雅、布局合理、人文馥郁。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温州市中小学特色项目学校、温州市义务教育三级学校、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秀阵地等40多项荣誉。

二、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

2022学年丽岙二小一年级计划招生2个班,80人。施教区为下章村、姜宅村、泊岙村、丽塘居委会、下川村、王宅居委会、曹建村等7个自然村。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591日至20168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59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持有经区教育局核准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

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我校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丽岙街道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办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飞地”人才的子女。

3. 我校施教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

4. 父母持有瓯海区不动产权(住宅性质,下同)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5. 居住在本施教区的新市民子女应符合下列两类情况中的一类:

第一类:双方都已经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现均居住在施教区内,并且双方均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版)。

(2)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瓯海在岗工作且与瓯海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瓯海区经商并取得合法且仍有效的营业执照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

第二类:只有一方办理或双方都没有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 3 个条件:

(1)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现均居住在施教区内,并且双方均在瓯海登记居住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

(2)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瓯海在岗工作且与瓯海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瓯海区经商并取得合法且仍有效的营业执照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

(3)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在温州市区范围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已满六个月及以上。

上述 3 个条件的计算时间为 2022 1 月至 2022 6 月。

特别提醒:

2023 年开始,新市民子女入学,其父母双方均须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版)。

2023 年开始,瓯海区的新市民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均将采用“全员积分入学”的方式统筹安排。相关试点文件可至“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瓯海区义务招生指南”栏目的“政策文件”中查阅,以备参考。

招生的批次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而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施教区出国(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高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以外但在瓯海区内;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瓯海区以外。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四批:居住在瓯海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其中父母一方在瓯海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两年及以上的,而且父母双方都在瓯海区域内工作的,在相同条件下给予优先统筹安排。

四、报名时间和途径:

1.网络报名时间: 7 5 - 15 日(8:30-21:00

2.报名途径

1)途径一:家长可在手机端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 APP,搜索“入学掌上通”并点击进入,在“入学服务”栏目中选择“义务段入学报名”,再选择“瓯海区”进入温州市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开始报名”,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2)途径二:通过“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在线办理”,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3.信息核验

716日启动各批次的招生报名信息核验和资格审核工作。招生报名信息核验分现场核验和网上核验两种形式。

1)以下“四类”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不动产权证为祖辈所有。(2)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3)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4)要求统筹安排的拆迁户子女。家长若接到通知则应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填写《2022年瓯海区初中(小学)新生报名表》并接受材料复核,相关材料(详见下面的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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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上述“四类”外的报名对象,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直接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进行“网上核验”,个别情况需现场报送材料。

五、优待对象

() 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 在瓯海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统筹照顾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1. 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者;

2. 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3. 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

4. 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

5. 瓯海区抗击新冠疫情的援鄂医疗队员、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的瓯海区医务人员;

6. 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六、其他说明

(一)因公共利益需要房屋被征收(拆迁)且户籍在瓯海区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选择“依据房产、户籍报名入学”批次申请入学,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核验采用线上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核验。     

1.已安置的对象,报读学校选择安置地所在施教区学校。

2.未安置且有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的对象,报读学校选择原施教区学校。

3.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的对象,报读学校选择原施教区学校。

非瓯海区户籍生报名,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依据不动产权(房产)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

1.不动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户口、上述不动产权持证人在一个户口簿,而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没有其他住房,能出具温州市无房证明,则以祖辈的不动产权作为入学依据。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2.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不动产权证报名。

3.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3年以上有关不动产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4.不动产(住宅类)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且总面积不少于60平米。

5. 202273日之后领取的不动产权证只能作为入学报名统筹安排依据;房屋买卖的民间契约及协议、营业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三)关于户籍登记或迁入的情况

户籍在202273日之后登记或迁入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可于817日至19日到学校补报,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特殊学生入学

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中有中重度听力障碍、以及中重度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智力障碍类联系电话:57677901,听力障碍类联系电话:57761176。请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上的信息,及时报名。

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请在报名时间内在线报读施教区学校。家长需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安排随班就读。生活不能自理,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

七:招生咨询电话

丽岙二小招生咨询电话:85391911  

 

 

 

丽岙二小教学科研处